吉林大學地球科學學院
2018年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
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
根據(jù)《吉林大學2018年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的要求,為保證地球科學學院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生”)工作順利進行,現(xiàn)制訂本細則。
一、工作原則
堅持公開、公正、公平,以德為先,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yōu)選拔的原則。在對推免生平時學習和科研能力綜合測評的基礎上,進一步突出能力考查,強化科研創(chuàng)新能力和專業(yè)水平的考查。
二、組織管理
1.學院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復試、錄取工作。由學院院長擔任組長,在學校總體指導意見下,制訂學院復試工作具體方案并組織實施,指導復試小組開展相應的復試考核工作。
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成如下:
組長:任云生
組員:楊洲、劉曉鵬、楊德彬、丁清峰
秘書:李艷博、張茜
2.學院按招生專業(yè)組成復試小組,每個復試小組成員不少于5人。復試小組在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具體實施復試考核工作,確定考試考核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和操作程序。復試小組在評分前應召開復試小組會議,研究對考生的考查評價標準,復試小組成員現(xiàn)場獨立評分。
3.組成資格審查小組,組長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書記擔任。資格審查小組在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開展工作,對參加復試考生進行資格審查。
接收推免生資格審查小組組成如下:
組長:劉曉鵬
組員:楊德彬、李艷博、張茜
4.學院對接收推免生復試工作將高度重視,精心組織,規(guī)范操作。切實做好保密工作(包括試題命制、分裝、評卷、合分、登分等環(huán)節(jié)),確保復試的公平、公正、科學、有效。對復試過程和復試的主要內容進行書面記錄,并存檔三年。
三、復試基本要求
1.符合吉林大學2018年接收推免生條件,具體條件如下:
(1)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建設服務,道德品質優(yōu)良,遵紀守法;
(2)原則上應為取得所在學校推免試生資格的國家“985工程”建設大學、國家“211工程”建設大學的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其它學校推薦生的報名資格需要學校審核;
(3)大學本科學習期間學業(yè)表現(xiàn)優(yōu)秀,專業(yè)能力突出,成績排名在本專業(yè)的前1/4;
(4)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達到425分以上、大學俄語四級考試成績達到60分以上或大學日語四級考試成績達到70分以上;
(5)身心健康,符合所申請學科的體檢要求;
(6)申請人在某方面有特殊才能,如對專業(yè)的某方面有一定研究,有公開發(fā)表的與所申請專業(yè)相關的科研論文或著作,且達到較高水平的;或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并寫出具有重要價值的調查報告的;或參加專業(yè)領域全國學術活動獲獎的,可適當放寬申請要求。
2.學院將嚴格按照《吉林大學2018年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專業(yè)目錄》中規(guī)定的招生計劃進行錄取。
3.尊重考生志愿,原則上按考生報考的學科專業(yè)安排復試。
4.實行差額復試。如果復試考生超出推免生招生計劃,由學院按120%的比例確定復試人數(shù);如果復試考生不足推免生招生計劃,則按實際報名人數(shù)安排復試。
四、復試工作程序
1.申請者提交申請材料
符合吉林大學2018年接收推免生有關要求的學生,請?zhí)顚懞痛蛴∩暾埐牧希⒂?017年9月26日之前(以郵戳為準),通過中國郵政特快專遞(EMS)方式郵寄或直接送至吉林大學地球科學學院研究生工作辦公室,過期不再接受申請。
申請者須提供的材料包括:
(1)吉林大學接收2018年推薦免試碩士生申請表一份(見附件),須加蓋所在學校教務處公章。
(2)本科期間的成績單一份,須加蓋所在學校教務處公章(原件)。
(3)在校期間發(fā)表的論文、申請專利或其他研究成果、獲獎證書和外語水平考試證書等材料的復印件。
2.選擇學校志愿并報名
2017年9月29日起,獲得免試推薦資格并志愿來我校讀研的學生應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wǎng)(http://yz.chsi.com.cn/)“全國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tǒng)”(簡稱“推免服務系統(tǒng)”)報名,利用推免服務系統(tǒng)進行注冊和填寫基本信息,并選擇我校志愿提交報名申請。
3.申請者參加復試
復試工作由學院統(tǒng)一組織。具體內容請參見《吉林大學地球科學學院關于接收2018年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五、其他事項
1.申請人必須保證提交的申請表和其他全部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若申請人所提供的材料不真實,在任何階段一經(jīng)查實,立即取消來我校免試讀研資格,所產(chǎn)生的后果由申請人自負。
2.獲得接收資格的申請人在本科畢業(yè)前須未受到任何紀律處分,未有考試作弊或者剽竊他人學術成果的記錄,畢業(yè)論文(畢業(yè)設計)要達到良好及以上成績,新生入學報到前須如期獲得學士學位證書和本科畢業(yè)證書,否則取消錄取資格。
3.申請材料郵寄
地址:吉林省長春市建設街2199號
吉林大學地球科學學院
聯(lián)系人:李艷博老師
郵政編碼:130061
聯(lián)系電話:0431-88502617
吉林大學地球科學學院
二○一七年九月二十日